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各市州人事局、安监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满足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对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书深入系统学习的要求,掌握考试知识的重点和难点。熟悉应考技巧。
三、证书及证书管理
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举行一次。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教学特色
特聘北京科技大学、安全协会等多年专门从事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及参与国家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专家,具有丰富的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授课经验,授课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帮助考生在最短的时间掌握重点、难点内容。授课内容重点、难点突出,紧密结合考试大纲。教案编写突出重点、针对性强,并对课程内容进行浓缩,便于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五、培训教材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指导书及有关培训辅导教材。
六、授课方式
班级 | 课程名称 | 开课日期 | 授课老师 | 收费标准 |
精 讲 班 | 《安全生产技术》 | 考前2周-3周 | 专家 | 2858元/人(含报名费216元,教材资料费242元) |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 考前2周-3周 | 专家 |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 考前2周-3周 | 专家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 考前2周-3周 | 专家 |
七、报名和考试时间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以省厅文件公布为准。
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7日-8日。
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湖南长沙人民路中路朝阳银座10楼
报名电话:罗老师 0731-83521515 18670858555
向老师 0731-82158006
公司网站:www.cszyjy.com 湖南长沙锦程教育培训中心